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招标终止后多久开工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28 00:08
人浏览
导读:建设工程招标终止与什么时候开工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开工。在司法实践当中,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

  一、建设工程招标终止后多久开工的

  工程什么时候开工和招标终止没有关系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施工。

  《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法》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工程招标方式主要有: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公开招标使招标单位(业主)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较低(或工期较短)、信誉较好的承包商。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要受到限制,通常为5~8家,最多不超过10家单位。

  3.议标

  议标是指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而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其完成的招标方式。如果第一家协商不成,可另外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这种方式只有在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工期紧、规模小的工程中采用。

工程招标终止

  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招标文件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