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发生车祸后谁垫医药费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18 21:09
人浏览
导读:发生车祸后医药费可以由受害人自己垫付也可以由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垫付,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因索要医药费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一、发生车祸后谁垫医药费赔偿

  出了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垫付或是肇事者垫付,在都没有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保险垫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发生车祸后除了医药费还可以要哪些赔偿

  车祸除了医疗费以外还可以索要的费用有: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发生车祸后

  三、发生车祸后起诉索要医药费法院多久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法律快车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