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申请书有哪些内容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30 00:12
人浏览
导读: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所申请财产保全的基本信息;财产保全申请的基本事实与理由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有哪些内容要求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为:

  1.财产保全申请的基本事实与理由;

  2.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所申请财产保全的基本信息。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财产保全解除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

  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