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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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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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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未成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标准是: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予行政处罚,但需要责令其监护人管教。

  一、对未成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

  对未成人应按照下列规则来进行行政处罚:

  1.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1.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决定如何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法规定,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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