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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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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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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等。建设工程合同在多长时间后会失去法律效力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在多长时间后会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程合同的有效期,工程合同有效期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由合同双方约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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