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缴纳社保
劳动者可以两地同时交社保,但只能报销其中一个。
社会保险法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离职后社保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会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在新单位入职后,新单位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