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是如何写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院递交的文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4.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起诉的时间。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列明诉讼请求,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署名。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