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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1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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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审理离婚案件的,一般需要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是如何写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院递交的文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4.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起诉的时间。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列明诉讼请求,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署名。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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