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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会多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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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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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监视居住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遵守的义务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一、监视居住会多久结束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监视居住应遵守的义务是什么

  监视居住应遵守的义务包括: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3.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6.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三、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具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具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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