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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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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离婚后的当事人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土地应确权为原承包人本人,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离婚土地确权问题一般找土地管理局解决。农村离婚土地确权的时间一般以合同为准。

  一、农村离婚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有:离婚后离开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以及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应确权为原承包人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农村离婚土地确权到哪一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离婚土地确权到哪一年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三、农村离婚土地确权登记是哪个部门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问题找土管局解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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