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债务如何确定责任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同居债务怎样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诉:
1.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同居债务纠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