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遗嘱是什么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二、订立遗嘱应该符合什么条件才有效
订立遗嘱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要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三、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的效力问题有:
1.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
4.遗嘱的其他效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