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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算不算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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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法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可能会构成犯罪的。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方法包括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等。

  一、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算不算犯罪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会构成犯罪,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恶意欠农民工工资怎样办

  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恶意欠农民工工资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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