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在人民法院拍卖房子前,会对房屋进行查封和评估。然后进行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的,会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第一次没有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到20%,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再降价进行拍卖。人民法院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拍卖房屋如果经过三次拍卖后流拍的,法院可以重新进行拍卖或者折价变卖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四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五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二、房产司法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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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拍卖成交能否撤销
法院拍卖成交一般不得撤销,如果有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可以撤销拍卖结果,重新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