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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和资产拍卖有何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9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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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拍卖和资产拍卖的区别在于拍卖主体不同、强制力不同等,司法拍卖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而资产拍卖的主体是破产案件管理人。司法拍卖的法律特征一般包括国家强制性、拍卖标的非自有性以及目的利他性。

  一、司拍卖和资产拍卖有何区别

  1.拍卖主体不同。

  司法拍卖的拍卖主体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执行法院;资产拍卖的拍卖主体为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

  2.强制力不同。

  法拍卖是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的司法强制拍卖,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变价拍卖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未经债权人会议的授权,管理人不得超越或偏离变价方案内容对破产财产进行处置。

  二、司法拍卖的法律特征

  1.国家强制性

  即执行机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拍卖依据的是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权,该处分行为不受被执行人个人意志的影响,体现国家意志对被执行人意志的干预,属强制拍卖。

  2.拍卖标的非自有性

  法律快车提醒您,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并非执行机关所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正因如此,多数情况下执行债权人处于纯粹受益人地位,不关心或不参与执行拍卖程序,执行债务人因其被执行人的地位更是不愿积极参与执行,均对执行程序参与度不高。

  3.目的利他性

  即指执行机关拍卖执行债务人财产,其目的不在于营利或者实现自身的其他经济目的,而是在国家剥夺当事人自力救济之后承担起的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和实现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制司法拍卖的流程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强制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司法拍卖方式及详细流程

  目前一般情形都采用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拍卖,但网络司法拍卖不能够完全取代传统司法拍卖,并非所有的物质都可以上网拍卖,当涉及到一些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拍卖标的,可能仍需要采取传统的拍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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