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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如何履行对物业的监督职责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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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居委会履行对物业的监督职责工作的方法是与物业合力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进行民事调解等等。居委会与物业双方需要做到权责分明,对于把不属于商业范畴的工作,物业需要交还给居委会。

  一、居委会如何履行对物业的监督职责工作

  居委会监督物业如下:居委会应当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在与物业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形成合力,物业应当配合居委会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共同参加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情况。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居委会如何影响物业

  居委会有权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产权人和使用人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和决定是否解除聘用。这说明,物业公司虽然属于商业范畴,但要受到居委会的监督。在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同时,还要注意培育和发展物业公司,形成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机制。同时,必须加大立法力度,依法界定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性管理企业性质,使其回到经营的专业领域,即对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而将社区文化建设、家政服务、治安、拥军优属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功能归位于社区居委会,这样也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管理纠纷。

  处理二者关系,一定要按照职责分明,依法活动的标准进行。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要做到权责分明,不可超越本职范畴,越俎代庖。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居委会应该把这些工作退还给物业公司。相反,物业公司也应该把不属于商业范畴的工作交还给居委会。居委会物业

  三、居委会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居委会不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由居委会为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但实际上,居委会是没有权利为小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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