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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4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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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预告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当事人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去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受理之后进行审核等。

  一、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流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申请;

  3.提交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房屋预告登记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预告登记的期限是九十日,双方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办理。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房屋预告登记

  三、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面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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