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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理产权以后多久可以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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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置房满了五年,并且办理了产权以后,就可以过户了。过户除了需要房产证,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等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一般是归拆迁安置户所有的。

  一、安置房办理产权以后多久可以过户

  安置房办理产权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过户。一般来说,在安置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买卖过户。具体规定是,安置房过户需要安置房的房主持有满5年以上的房产证,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该住房。

  此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即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

  二、安置房办理产权房产证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三个月时间。具体依据拆迁安置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安置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拆迁安置房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三、安置房办理产权归属是否存在争议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产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安置房产权归拆迁安置户所有。

  2.拆迁安置房产权归拆迁安置户和原产权人共同所有。

  3.拆迁安置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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