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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8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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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包括准备相关资料、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补正材料等。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相关章程、相关会议决策等都是变更股东需要的材料。

  一、北京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

  股东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但请各位注意,各地的工商部门实际操作时间存有较大差异,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核实准备办理时间。

  二、北京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需要下列材料:

  1.股权转让工商登记需要的资料主要有身份证件及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北京公司股东变更后可否撤销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可以撤销。股权转让登记后,如果股权转让合同出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撤销后,可以要求受让人返还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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