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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房子过户要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5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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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强制执行房子过户一般是六个月左右。强制执行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是包括契税、转让手续费、登记费以及印花税等。强制执行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一、强制执行房子过户要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过户大概需要六个月左右。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这个宽限期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强制执行房子过户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制执行房产过户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550元。

  2.转让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每平方米18元,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根据成交价格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他情况按成交价的3%缴纳。

  4.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5.印花税: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6.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此外,如果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需要办理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相关的税费和费用。

  三、强制执行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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