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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3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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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强制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需要属于申请执行的法院管辖、依据的相关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等。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可能会中止执行,当中止事由消失后就可以恢复强制执行了。

  一、强制执行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二、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怎么办

  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处理方法如下:

  1.暂时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依法恢复执行;

  2.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要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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