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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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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时效规定的是什么?本文详解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所需材料及劳动合同生效情形,涉及法律条文直接引用,保障你的权益,详细内容即将展开,敬请关注。

一、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时效是特定情况下法律赋予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的制度。这个时效期限通常为一年,计算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此事。

仲裁时效可以因中断和中止而重新计算或延续,比如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请求权利救济时,或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时。

特别地,如果劳动争议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且劳动关系尚存,那么劳动者提出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限制。

二、申请仲裁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书要求详细列出当事人基本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还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和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仲裁委员会的答复,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三、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签字或盖章之后即刻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签字日起计算,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了不同的生效日期。

生效后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履行。

劳动合同中的争议怎样处理?有疑问,向法律快车发问,共筑法律情感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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