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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内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1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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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以及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如果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包人资质不合格、存在违法发包、转包等行为的,该合同无效。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内容吗

  建设工程合同的 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以下情形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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