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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做完活不给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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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举报和申请仲裁,投诉或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接收机关会依法审查作出决定。

  一、工地做完活不给钱怎么办

  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去维权: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收集好自己工作的证据,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协商索要工资或者发律师函追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如果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的,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工地做完活不给钱申请仲裁的流程如下:

  1.劳动者携带相关工作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受理并通知劳动者。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根据争议事实与调解请求,研究争议事实和是非界限,拟订调解方案,实施调解。调解方式可以是正式的,如召开调解庭;也可是非正式的,如各种形式的谈话。

  3.如果调解成功的,即制作调解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依据。调解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达成和解协议的主要依据、意见和实施方案。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

  4.如果调解不成功的 ,即制作调解意见书,反映调解人的意见,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参考。调解意见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因等。

  5.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在一个月内实施调解时间可以排除)仍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成功,当事人反悔的,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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