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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给劳动合同如何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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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未给劳动合同证明的方式有通过缴纳各项社保的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等。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

  一、单位未给劳动合同如何证明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依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单位未给劳动合同如何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未给劳动合同工资如何支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未签订具体工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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