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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开工令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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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开工令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施工图已审查完毕、施工方案已审批、施工图纸已会审、主要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筑工程开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一、建筑工程开工令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建筑工程开工令由谁下发

  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的开工令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这个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工程的正式开工日期,它标志着计算的工期起点。承包商需要知道确切的开工日期,以便与其他相关方(如分包商、供应商)进行协调,并确保他们能够按时提供所需的服务和资源。此外,业主在收到开工通知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必要的现场和通道移交给承包商,以避免工程延期和相关费用的增加。

  三、建筑工程开工令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工令办理流程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施工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带到住建局办事大厅窗口进行办理。

  3.材料审查:窗口工作人员会受理并审查申报材料。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开工条件,如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确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并有足够的资金安排和技术材料,将会发放施工许可证。

  4.领取开工令:一旦收到施工许可证,即可视为开工令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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