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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没有借条债务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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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借人没有借条债务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债务人的义务有赔偿损失的义务、偿还债务的义务、通知义务等。

  一、出借人没有借条债务怎么办

  借钱了没欠条,对方不还钱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收集出借时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出借人没有借条债务归哪个法院管

  法律快车提醒您,没有借条起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出借人没有借条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1.履行债务的义务: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务、交付标的物等。

  2.保全义务:债务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自己的财产被债权人非法处分。

  3.通知义务:如果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了通知的义务,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有关情况的变化。

  4.赔偿损失的义务:如果由于债务人的过失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债务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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