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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经什么批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9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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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经医务科批准。患者复印病历资料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是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提出申请等。

  一、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经什么批准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需要经过医务科批准。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二、患者复印病历资料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的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要求;

  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

  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

  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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