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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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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等。如果发生的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一般需要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方面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分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灼烫、淹溺、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等原因。

  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如何处理

  1.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方面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认真进行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预案,并且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将按照不同事故等级、性质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上报部门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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