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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再审受理后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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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行案件再审受理后的处理流程是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等。执行案件再审受理的条件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等。

  一、执行案件再审受理后怎么处理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

  2.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

  3.依原审程序进行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以及审理期限等均按原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4.再审案件仍然可以进行调解依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能够调解并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仍然可以进行调解。

  二、执行案件再审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应当是: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执行案件再审受理知书是不是立案

  不属于立案,只是就是否立案进行审查,能否立案要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能否立案,关键还要看证据与事实及原审判决是否合法公正。如果有重大错误也许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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