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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怎么封存病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6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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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医院封存病历的流程是患者治疗结束后,患者在病历上签字,医院加盖公章,封存后在封皮贴妥封条,最后有医院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保管。在医院封存的病历包括会诊意见、化验单等。

  一、在医院怎么封存病历

  1.患者治疗结束后,病历资料基本处于已定状态;

  2.封存时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

  3.病历应当由患方签字、医方加盖公章;

  4.病历封存后,封皮贴妥封条,由医方或卫生行政部门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二、在医院封存的病历包括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

医院封存病历

  三、在医院封存病历什么时候启封

  没有时间期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启封。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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