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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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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验明房屋的产权证、对房屋的租金约定清晰、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等。出租房屋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违法转租等。

  一、出租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

  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

  4.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

  5.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

  6.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

  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间能够预想遇到的问题都在合同内约定出来。注:合同一定要签,绝对不可因任何事宜影响而导致不签署合同,切记。

  二、出租房屋违行为有哪些

  1.将禁止出租的房屋出租的;

  2.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3.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4.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的;

  5.未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或者未依法办理租住人员信息变更手续的;

  6.违法转租的;

  7.房地产经纪机构未依法报送房屋租赁中介材料或者违法开展房屋租赁中介经营活动的;

  8.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报送出租屋和业主或者管理人基本情况,以及未及时报送承租人员信息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租赁行为。

  三、出租房屋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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