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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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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财产保全的类型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先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若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一、财产保全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作出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是否一定会起诉,即使提起诉讼,该诉讼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事先尚无法确定。为了减少或避免诉前财产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

  2.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做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时效是多久

  财产保全申请时效分以下情形确定:

  1.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必须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2.诉中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随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3.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前,为保证将来判决得以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同样需满足法定条件,无特定时效要求。

  4.续行保全:财产保全期间届满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保全效力可能会终止。

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包括:

  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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