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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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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为你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新规定,包括新增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取消以及继承人宽恕制度。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助手一探究竟吧。

  一、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

  1.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其中关于遗嘱的新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2.在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两种新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使得遗嘱形式更加多元,便于人们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其中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取消

  1.与以往继承法不同,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2.这意味着,如果有数份遗嘱,不论其是否为公证遗嘱,最后一份都具有优先效力,这一改变主要是为了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三、继承人宽恕制度引入

  1.民法典引入了“宽恕”制度,即当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等行为丧失继承权后,如果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则可以恢复该继承人的继承权。

  2.这一制度既保障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给予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关于遗嘱和继承的问题,你有哪些疑问或想法?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与法律小助手一起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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