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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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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属于在职员工被拖欠工资的,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普通劳动争议则失去胜裁权。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一、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限制,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属于普通劳动争议的,虽然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但失去胜裁权,除非出现中断或者中止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多久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属于特殊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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