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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成立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0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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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成立与实现需满足一定条件。本文详细介绍了质权成立的条件以及未履约情况下的质权。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质权相关法律问题。

  一、质权成立的条件

  质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债务人必须未履行到期的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在这个情况下,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的方式,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的折价或者变卖,都应该参照市场价格进行。

  二、未履约情况下的质权

  在债务未得到清偿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未清偿全部债务;二是债务人还有部分债务未清偿。

  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即使债务人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同时,如果债务未清偿并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造成,质权人也可以实现其质权。

  例如,当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情况下,质权人仍可行使质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对于质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会尽快为你解答。

质权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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