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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0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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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为你解析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涉及安置房、赠与房产及婚前购房属性。了解这些,有助于你明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维护自身权益。继续阅读,与法律快车一同探索房产背后的法律常识。

  一、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个人财产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婚后分的安置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那么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接受赠与房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婚后接受的房产赠与没有特别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三、婚前购房属性问题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将房产的一部分所有权赠与给另一方,双方就可以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获得房产的相应权利,从而达到将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你还有哪些疑问?在评论区告诉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关注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守护你的每一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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