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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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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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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找作出决定派出所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即可。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应在复议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一、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找谁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虽说都是派出机构,但不是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更不是在哪个方面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怎么写复议申请书

  1.标题

  居中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被申请人

  写明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行政复议请求

  具体、明确地提出复议要求,如撤销(或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赔偿损失等。

  5.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这部分是申请复议书的关键,它决定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的结论,因此,要着重写明。

  6.申请书的结尾

  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注明申请日期。如有附件,需列出清单,并写明附件份数。

  7.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写明向哪一个机关申请复议。

  三、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派出所进行行政复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当是认为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申请人明确:行政复议申请中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派出所或其相关机构。

  3.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申请人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这些请求和依据应当针对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申请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并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5.法定期限内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复议机关说明理由。

  6.尚未有其他机关或法院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尚未被其他行政机关或法院受理,即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在其他行政机关或法院重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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