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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担保债权数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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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担保债权数额指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确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主要包括未来的债权、种类之债、特定之债等。被担保债权特点包括具有保障性和预防性、具有从属性等。

  一、什么叫被担保债权数额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二、被担保债权种类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种类之债:这是一种基于特定原因或条件产生的债权类型。

  2.特定之债:这是基于特定标的物或特定行为产生的债权。

  3.自然债务:这是指基于某些自然法原则或习惯法产生的债权,虽然法律并不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一旦履行则不能请求返还。

  4.未来的债权:这指的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可能会产生的债权。

  5.其他。

被担保债权数额

  三、被担保债权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担保债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从属性。担保之债是从债,它本身不能单独存在,总是在主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设立,不可能设立在主债成立之前。担保之债随着主债变更而变更,随着主债消失而消失。

  2.具有自愿性。债的各种担保形式通常是由当事人双方自愿设立的,法律很少进行强制规定。有些担保之债如留置权,在主债设立时双方是自愿的,但设立留置权担保之债时主债的债务人却未必自愿,尽管如此,此类担保之债仍具有自愿性的法律特征。

  3.具有平等性。担保之债的当事人双方分别为主债的债权人和担保人,双方在担保之债法律关系中居于平等地位。

  4.具有保障性和预防性。担保之债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有助于确保债权的实现,从而起到预防债务人违约风险的作用。

  5.具有预定性。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而设立的,这意味着担保是在债务履行之前就已经预定好的一种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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