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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做些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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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做些什么

  对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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