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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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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鉴定工伤通常需要的资料包括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鉴定工伤的部门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一、鉴定工伤要什么资料

  鉴定工伤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由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工伤事实的文件。

  3.医疗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需要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材料应详细记录工伤职工的伤害情况、治疗过程及效果等。

  4.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工资单等。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等。

  二、鉴定工伤在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提醒您,鉴定工伤的部门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认定机构。根据《人民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工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工伤鉴定工作。而工伤认定的具体工作则由工伤认定机构承担,这些机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判断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并给出鉴定结论。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伤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会进入鉴定环节,由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工作。

 

  三、鉴定工伤的流程

  鉴定工伤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必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终结后的评定申请。因工伤残的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4.携带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鉴定者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如每周一、二、三、五)进行鉴定。

  5.鉴定过程和费用。鉴定办公室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由专家确认后,鉴定者需交纳鉴定费(如200元)。如果材料不全,鉴定办会出具委托诊断,之后再进行鉴定。

  6.鉴定会议和结果公布。鉴定办会在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及时公布。

  7.领取鉴定结果。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8.复查和重新鉴定。如果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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