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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经济适用住房交纳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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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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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租经济适用住房需交纳哪些税费?出租条件有哪些限制?本文详细解答了出租经济适用住房应交纳的税费及出租条件,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避免违法操作。

  一、出租经济适用住房交纳哪些税费

  在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包括:

  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出租人征收的。

  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也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其中包括财产租赁所得的适用税率。

  二、经济适用房的出租条件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是不允许用于出租经营的。这是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3.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4.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这意味着,在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之前,是不允许将其用于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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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经济适用住房交纳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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