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商品房认购书需要有什么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6 01:04
人浏览
导读:商品房认购书需要有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商品房的具体情况;房屋的单价等。商品房认购书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签订认购书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一、商品房认购书需要有什么内容

  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卖方(开发商)和买方(购房者)的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的名称、地址、电话,以及买方的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

  3.开发商销售资质:认购书中应当明确房屋的属性(期房或现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号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这部分是认购书中的重要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以及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在认购书中会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以及签订合同的日期等。定金既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又是一种债不履行时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二、商品房认购书怎样才有效

  商品房认购书想要有效,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目的上来看,商品房认购书相当于一份预约合同,主要是为了将来签订购房合同而签订的。它是对未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一种约定和准备,具有预约性质。而购房合同则是本约合同,直接确定了商品房销售的权利和义务,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正式协议。

  2.从内容上来看,认购书的内容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以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而购房合同则更为详细,涵盖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购房合同的内容更为全面,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从签订的时间点上来看,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的,这主要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而采取的策略。而购房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进行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