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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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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正文为您详解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包括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等。此外,还介绍了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条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是基于一个合同产生的,且互负债务,即双方所负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

  这种对价关系并不仅限于价格上的等价,而是要求双方在财产的交换上力求公平合理,避免显失公平的后果。

  2.必须是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权同时实现,因此只有在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当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如果原告自己所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被告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而拒绝履行债务。

  4.必须是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如果对方的债务已经丧失履行的可能性,那么同时履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此时应当依据法律关于合同解除之规定,径行解除合同,而不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抗辩权适用范围

  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在这些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互负债务,且这些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1.当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请求。

  2.需要注意的是,抗辩权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

  例如,对于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或非真正的双务合同(如合伙合同),抗辩权并不适用。此外,抗辩权也不适用于因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返还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三、抗辩权行使条件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互负债务且均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双方互负的债务都已经到期时,一方才能行使抗辩权。如果其中一方的债务尚未到期,那么该方就不能行使抗辩权。

  2.必须是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当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时,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请求。

  这要求对方的债务必须是可履行的,如果对方的债务已经丧失履行的可能性,那么就不能行使抗辩权。

  3.必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只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才能适用抗辩权。如果双方的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合同产生的,那么就不能行使抗辩权。

  了解抗辩权后,你是否对合同法的其他内容也产生了兴趣?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随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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