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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怎么区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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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探讨了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这两个法律概念的区别,通过详细解释两者的定义、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区分两者。对于在合同订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本文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一、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怎么区分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尽管在实践中这两个问题可能相互掺杂。要区分两者,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1.如果误解的一方只能证明自己因缺乏经验或不仔细而发生了误解,但不能证明对方是否利用了自己的无经验和轻率,那么这种情况应按重大误解处理。

  2.如果误解一方能够证明对方在订购时施加了一些影响,如提供混乱的价格信息等又未构成欺诈,则可以认为对方利用了自己的无经验和轻率,这种情况应按显失公平处理。

  3.在误解的情况下,可能一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但另一方并没有获得利益。例如,一方误将某种型号的水泥当作另一种型号的水泥购买,两种型号的水泥价格基本相同。

  4.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通常是双方利益不平衡,一方获得的利益大大超出了另一方,或者一方遭受了损失而另一方获得了利益。

  5.如果仅仅是一方遭受了损失,而另一方并未获得任何利益,则此种情况不完全符合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可以按重大误解处理。

  二、重大误解的定义与条件

  1.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

  这种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理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

  2.重大误解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这些条件包括:

  (1)误解必须是因误解方的过错而产生;

  (2)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基本事项发生误解;

  (3)误解必须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误解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发生。

  三、显失公平的客观主观要件

  1.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2.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之时显失公平。

  你对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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