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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特别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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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特别约定是保险合同中附加的特殊协议或条款,效力优先于基本条款。内容涵盖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满足双方特殊需求。保险合同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但需注意与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区别。

  一、什么叫做特别约定

  1.特别约定,也被称为保险特别约定,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约定并附加在保单上的特殊协议或条款。

  这些约定是在保险单的基本条款之外所做的其他约定,其内容涉及保险人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特殊规定。

  2.特别约定的效力优先于基本条款,当基本条款与特别约定发生冲突时,特别约定的内容将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

  二、特别约定的内容

  1.特别约定的内容涵盖了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合同内容的特殊约定。这些约定可能涉及保险责任的范围、除外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费支付方式、理赔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多个方面。

  2.特别约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特殊需求,使保险合同更加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3.特别约定的内容通常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共同协商确定的。这些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权益和避免纠纷,建议将特别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记载在保险合同中。

什么叫做特别约定

  三、保险合同的生效

  1.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刻。

  2.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第1款与第14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

  这意味着,在保险合同项下,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保险费,而保险人的主要义务是承担保险责任。

  3.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后,并不意味着保险责任立即开始。

  4.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通常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开始,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5.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合同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可能会存在延迟或者不一致的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专业的解答,请咨询专业律师。对特别约定的法律效力还有疑问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就来法律快车获取专业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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