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符合抚养费减免的条件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父母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支付。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当父母一方由于工资或收入减少、因病或伤残、服刑等原因导致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2.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3.如果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一方当事人可以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人民法院会将其作为新案件处理。
二、抚养费减免的法律依据
1.抚养费减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
2.这些规定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父母可以请求减免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以及减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三、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列举
减免抚养费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因病或伤残、服刑等原因导致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2.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3.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
4.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5.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符合这些条件就能减免抚养费吗?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