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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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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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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定罪量刑?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详细解读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幅度。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司法解释主要依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该解释详细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并明确了定罪处罚的标准。

  二、定罪量刑标准

  1.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如果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情形: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3.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上述解释的规定执行。

  4.多次实施该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该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5.在量刑方面,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三、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

  1.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类。

  2.这两类情节的划分主要依据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面积、非法获利数额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3.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将受到较轻的刑罚处罚,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则将受到较重的刑罚处罚。

  这种划分体现了刑法对不同程度犯罪的区别对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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