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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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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不按规定转送或超期未决定怎么办?根据《行政复议法》,申请人有权维权。本文详述了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如何申诉或寻求其他救济方式。

  一、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

  1.当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2.根据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如果申请人认为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其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寻求其他救济方式。

  二、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1.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这也是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3.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不按照这一规定进行转送,申请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定期限内决定未作

  1.《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情况复杂时,可以经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超过法定的六十日、九十日的办案期限,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就构成了不作为的违法失职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当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不按照规定转送申请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时,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维权是关键。你了解这些维权途径了吗?如有任何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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