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驰名商标有哪些保护原则规定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
1.相对保护主义原则指的是禁止他人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绝对保护主义原则则更为严格,它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上,包括与驰名商标商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这种绝对保护的条件是,当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容易暗示与驰名商标存在某种联系,从而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损。
二、我国商标法的双重原则
在我国,商标法兼采两种原则,即混合原则。
1.对于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采取相对保护主义原则;而对于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则采取绝对保护主义原则。
2.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更倾向于绝对保护主义原则。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绝大部分已经在中国获得注册,而且注册范围比较广泛。
三、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
1.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2.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会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3.如果发现有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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