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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4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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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这些权利为作品传播提供法律保护。本文将详细解析这四种邻接权,并探讨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和范围。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有哪些

  1.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主要是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益。

  2.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邻接权主要包括四种,分别是:

  (1)出版者权;

  (2)表演者权;

  (3)录制者权;

  (4)广播电视组织权。

  3.这些权利为作品的传播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了创作者和相关参与者在作品传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四种邻接权的解析

  1.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出版者有权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等出版物进行复制、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摄制视听作品等。同时,出版者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出版的作品,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2.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在表演作品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表演者有权对其表演进行直播、录制、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摄制视听作品等。同时,表演者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表演,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3.录制者权:是指录制者在录制作品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录制者有权对其录制的作品进行复制、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摄制视听作品等。同时,录制者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录制的作品,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4.广播电视组织权:是指广播电视组织在播放作品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有权对其播放的节目进行录制、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摄制视听作品等。同时,广播电视组织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播放的节目,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有哪些

  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1.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需要具有独创性,并且能够以某种有形的方式复制。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学作品(如小说、散文、诗歌等);

  (2)绘画作品;

  (3)符号作品(如书法、篆刻等);

  (4)影像作品(如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剧等);

  (5)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

  (6)表演作品(如戏剧、音乐、舞蹈等);

  (7)音像作品(如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等);

  (8)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2.这些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作者即享有著作权,无论作品是否发表。

  3.对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也可以在中国享有著作权。

  4.如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者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这些作品也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除了邻接权,著作权还涉及哪些其他权益?如果你对著作权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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